发布机构 伊宁市住建局 索引号 d29432000/202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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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06 11:03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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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名称: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8337151
办公地址:伊宁市伊犁河路

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2012年2月是伊宁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建设项目、建筑业、房地产业进行综合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2019年3月根据伊市党办【201940号于印发<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核定行政编制17名,工勤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3名,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管理科、城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5个内设机构。2020年12月25日,根据《关于对伊宁市部分单位党组(党委)设置进行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共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该设为中共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1年3月根据伊市纪要【2021】6号文《伊宁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21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同意将物业管理职能移交至城市管理局。

党组下辖事业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单位1个(伊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全额事业单位4个(伊宁市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伊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伊宁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伊宁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伊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伊宁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2020年11月根据伊市党编委【2020】14号文《关于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站人员划转的通知》,同意将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站划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管理。

伊宁市住建局现有在册干部职工231人(其中正式职工89人,退休职工86人,市级聘用34人,单位聘用22人)。其中正式职工中汉族职工47人,民族职工42人,学历构成为本科及以上49人,大专30人,中专2人,技工5人,高中及以下3人,专业技术人员23人。

局领导:党组书记、副局长牛浩;党组副书记、局长伊力哈木·牙尔买买提;副局长:李晓明、曹阳。党组成员、住房保障办主任:李虎军。

一、住建局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行业管理。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管理全市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和商品房销售、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管理住宅公共设施,公用设备维修资金。

(五)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年度检验等报批工作;审核、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督促检查市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城乡抗震加固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对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危房鉴定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文电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普法、信访、计划生育、工青妇、老龄、电教、禁毒、艾滋病防治、综合治理、提案议案办理、人事劳资、干部职工考核、考评、职称初审、档案、保密、会务、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报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外资银行贷款项目的账目核算,负责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属各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签约)监管;各业务网点疑难业务处理及网络维护;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工作。

(二)建筑管理科

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年度检验等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领域清欠具体业务和建筑业统计工作。审核、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督促检查市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办理对市属建安施工合同的审查手续;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城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含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

负责城市建设计划、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投资控制把关工作;组织编制项目规划、项目近期建设规划和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下达城建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管理城建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城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指导项目储备工作,牵头组织编制下达项目储备计划,建立储备项目资料库;负责城建项目的审批立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各项前期、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负责项目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牵头市有关部门审批投资与财务决算工作;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的相关规定,综合管理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业务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等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年检和业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负责房屋测绘面积审核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承担房地产统计业务;负责房屋租赁管理;负责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伊宁市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了全市富民安居房建设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培训,农村房屋设计引导、施工建设、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现场管理及服务指导,补助资金发放、全市3万余户安居房电子档案信息管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APP录入及每户实地查看等工作

三、下属单位:

(一)伊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站长:张海翔办公电话:8337108

负责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工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违章的行为;组织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和违章指挥;调查、分析、协助处理安全伤亡事故;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统计及不良业绩记录。

(二)住房保障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副主任苏强办公电话:8337022。

负责做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伊宁市保障性安居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负责伊宁市棚户区改造纯货币补偿资金审核工作;负责对申请伊宁市保障性住房家庭和政策性住房申请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作方面人大、政协提案、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伊宁市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任:余文坛。办公电话:8337006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法规和规章制度;2、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交存、管理、核拨、使用工作;3、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建账和管理工作,确保账目清楚、资金安全、保值增值;4、负责协调处理资金归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协助执法机关查处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四)房地产交易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任:杨宁。办公电话:8358510

主要承担着全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合同备案、房屋抵押合同备案、租赁合同备案、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契税财政补贴等工作。

(五)伊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含危房鉴定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全额事业单位,站长:王刚,办公电话:8337028

接受业主委托,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对危旧房屋进行鉴定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参与相关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等工作。

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