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索引号 cf2e92000/2023-00023
公开目录 文化体育旅游 文号
日期 2023-07-26 19:07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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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四批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开展伊宁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四批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具体范围
1.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定义,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民间文学(神话、史诗、传说、民间故事、笑话、谚语、谜语等),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
2.项目应注重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伊宁市地理范围内,包含22个乡镇街道;
(5)符合以上条件,且处于濒危状态。
(二)推荐申报材料
1.申报提供材料
(1)申报表。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相关领域专家评审意见;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意见等;(见附件1)
(2)项目简介600字左右;
(3)高清晰图片6张、视频1段(不低于800万像素,包括对项目的整体概述等,时长3-5分钟)。
(三)注意事项
1.内容确定后按原表格调整,字体:仿宋GB_2312小四号;
2.内容双面打印,彩印部分彩印;
3.表内插入电子版图片,内容反映该非遗项目传承技艺步骤、传徒授艺情况、宣传展示、获奖情况等,要求图片清晰,500万像素以上;
4.打印、胶装2份。
(四)推荐申报程序
1.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乡镇街道文化站等可向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出申请。
2.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接到审核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报送伊宁市人民政府。

二、传承人申报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伊宁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遵纪守法,爱国敬业,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并具有传承能力和能够履行传承义务的人员;
二是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伊宁市),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2.重点侧重以下项目申报
(1)伊宁市前四批中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2)新入选第五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3.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等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各乡镇街道文化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推荐本单位(人)申报县(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
2.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县(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意见等(见附件2);
3.申报照片5张及视频1段(500万像素以上);
4.其他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资料等。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伊宁市文化行政部门和项目保护单位要坚持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组织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认真填报推荐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二是履行告知义务,加强指导。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对于该非遗项目及非遗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伊宁市文化行政部门、项目保护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申报项目、申报传承人资料须在2023年8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报表、申报视频) ,连同统一拷贝的电子版一并送交至至伊宁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伊宁市公园大街西公园北门处伊宁市文化馆
联 系 人: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旅科 景澄鹤 16609995512,伊宁市文化馆非遗办公室 王祥13899767810 
电子邮箱:1540125964@qq.com。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1.伊宁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伊宁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