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 索引号 | 6f0644421/2024-00047 |
---|---|---|---|
公开目录 | 应急工作 | 文号 | |
日期 |
|
主题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确定了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83家、火灾高危单位12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并经伊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各重点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1、伊宁市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伊宁市2024年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伊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