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伊宁市大风季节已经来临,由于风干物燥的气候特点,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加之目前正值春耕,各项工农业生产活动处于高峰期,用火、用电量剧增,特别是大多乡镇农村普遍使用明火取暖、做饭,村舍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可燃柴草堆垛密集,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大风天气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伊宁市春季大风天气火灾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伊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发布大风天气禁火令:
一、大风天气禁火令的实施时段
大风天气开始至大风天气结束(六级以上,含六级)。
二、大风天气禁火令的启动实施
凡遇大风天气,该禁火令即启动实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不再另行发布,伊宁市融媒体中心应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及时播报禁火令有关内容。
三、禁火令具体内容
1.耐火等级较低的棚户区、住宅区,棉花、木材、芦苇、秸秆、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焚烧物品;
2.严禁在室外使用明火做饭,或在室内使用带有室外烟囱易产生飞火的炉灶做饭、取暖;
3.严禁在室外乱丢烟头等各类火种,严禁乱倒炉灰;
4.严禁在田间地头烧荒及烧灰积肥;
5.轧花厂附近严禁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及各类野炊活动;
6.严禁在垃圾箱、垃圾堆点火焚烧垃圾。
四、禁火令的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应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明确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有关责任,组织成立巡查联防队,加强宣传、巡查、检查,并在大风天期间进行逐门逐户的清理检查,确保禁火令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