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交通运输局 | 索引号 | b1415e000/2025-0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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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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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伊宁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与各方合法权益,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伊宁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伊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与原则
《细则》依据国家层面网约车管理相关规章,立足伊宁市交通承载、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确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核心原则,明确网约车运价以市场调节价为主(不低于巡游车标准),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建立运力动态调整机制,兼顾行业发展与城市治理平衡。
二、核心管理要求与准入标准
(一)平台与经营主体管理标准
1.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取得省级相关部门资格认定,在伊宁市设立固定经营场所并注册登记,服务器设在国内,数据全量接入本地监管平台,经营许可有效期4年。
2.网约车CP公司(线下经营者)。需具备本地化服务管理能力,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管理、驾驶员培训等线下业务。
3.聚合平台。仅可对接本地合规网约车平台,公示合作方资质与投诉方式,承担首问责任与先行赔偿义务,不得干预定价与调度。
(二)车辆准入条件
1.基础要求。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轴距≥2700毫米,续航≥400千米,注册日期未满半年,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2.设备与标识。需安装卫星定位、应急报警、车载智能终端,张贴统一网约车标识,禁止安装巡游车相关设施与张贴商业广告。
3.退出机制。经营许可期限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强制报废。
(三)驾驶员准入条件
1.资质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照且满3年驾驶经历,无暴力犯罪、危险驾驶等违法记录,近3个记分周期无记满12分情况,经从业资格考核合格。
2.从业管理。需由CP公司在合规数据库报备注册,上岗需携带相关证件,接受岗前24学时、在岗每年8学时的教育培训。
三、经营服务规范与各方权利义务
(一)经营主体责任
1.平台与CP公司。共同承担承运人责任,不得向合规数据库外的车辆、驾驶员派单;CP公司需为车辆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不得转嫁经营风险、诱导超时劳动。
2.数据与隐私保护。经营主体需存储业务数据不少于3年,不得泄露乘客、驾驶员个人隐私与国家安全敏感信息。
(二)驾驶员与乘客规范
1.驾驶员行为规范。不得巡游揽客、中途甩客,需在许可区域内运营,载客时不承接其他预约单,随车携带相关证件,不得违规收费或报复投诉乘客。
2.乘客乘车规范。需按平台显示金额付费,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损坏车内设施,醉酒者或精神病人需有监护人陪同;遇车辆、驾驶员信息不一致、违规收费等情况,有权拒付车费并举报。
四、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一)监管机制。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建设监管平台,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数据、联合执法,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公示。
(二)信用管理。平台与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伊犁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协会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
(三)违法处置。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运营、使用伪造证件等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由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追责。
五、政策实施
《细则》自2025年12月31日施行,有效期2年。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电召服务提供运营的,需符合本细则相关规定。《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伊宁市网约车行业秩序,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保障出行安全与服务质量。
六、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细则》由伊宁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相关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及公众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咨询具体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