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6f0644421/2026-00305
公开目录 人大议案 文号
日期 2026-06-01 18:06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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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新宇代表:

您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旗悬挂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伊宁市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普法宣传,筑牢思想根基我市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强化社会各界尊重和爱护国旗的意识。一是强化媒体宣传阐释。充分发挥市融媒体中心伊宁零距离”“伊宁好地方等平台作用,通过转载中央主流媒体稿件、制作海报和长图、音视频等方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阐释工作。先后转播发《正确使用国旗,带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国徽图案标准版本,来中国政府网下载!》《哪些情况升挂和使用国旗?我国外交部公布相关规定》《微信头像这样使用国旗违法?警方回应》等相关稿件,引导市民树立爱护国旗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二是细化升挂标准要求。按照上级党委宣传部门统一安排,在每年国庆节等重要节点、纪念日,在全市范围升挂国旗营造喜庆氛围。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下发《关于国庆节期间宣传氛围营造的通知》,依照国旗法相关规定,对全市国庆等重大节日、纪念日国旗升挂提出明确要求,统一升挂起止时间、规范国旗尺寸、升挂角度等,明确要求杜绝升挂破损、褪色、污损国旗等不规范行为。城市主干道两侧单位、商户使用3号国旗,一般街巷两侧单位、商户使用4号国旗,临街居民使用4号或5号国旗;插挂旗杆长度一般为2.5米,下端离人行道地面2米,呈45度角,确保整体庄重整齐、规范统一。三是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关于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旗仪式礼仪的要求,将国旗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体系,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形式,培育护旗爱国的行为自觉。

二、关于细化管理标准,明确责任闭环一是实施分级分类悬挂。严格落实国旗悬挂规范,要求同一道路、街巷插挂同一规格国旗,确保整齐美观。有固定旗杆的单位在旗杆上升挂国旗,两个以上机关单位同处一座建筑物或一座院子时,只使用一个可举行升旗仪式的固定旗杆,升挂一面国旗;没有固定旗杆的单位可采用插挂方式,确需倾斜悬挂的,旗角始终不得落地,同时避免被建筑物或树枝遮挡。二是明确重点挂旗场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七条,要求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喜庆氛围。三是建立双重责任机制。建立协同管理体系,明确国庆等重大节日国旗插挂各单位各部门责任。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各自系统、单位国旗升挂、维护管理。城管部门统筹城市空间挂旗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不合格国旗生产销售,公安部门依法监管公共场所挂旗行为,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四是规范特殊场景使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将国旗及其图案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竖挂、斜插国旗时需确保五星在上、旗面舒展。

三、关于强化监督执法,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实施网格化监管。依托城管网格员队伍开展常态化排查,采用定人定岗+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对沿街商铺悬挂国旗情况进行细致检查,现场指导商户规范悬挂方式,协助调整角度、加固旗杆,确保国旗整齐、庄严地迎风飘扬。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轻微问题当场改、严重问题限期改、拒不整改依法处置的分级处置机制。二是开展联合专项督查。由市委宣传部联合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在国庆等重要节日前对全市国旗升挂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尤其对重点路段、重要商圈、景区景点、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加大督导巡查频次,对排查发现的不规范升挂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同时,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挂旗情况进行检查,对破损、污损、褪色、倒挂等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法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国旗、违规使用国旗图案等行为,切实以严格管理维护国旗尊严。

四、关于规范回收处置,守护国旗尊严一是建立统一回收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单位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回收工作。二是规范处置流程。对回收的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国旗,由指定单位统一造册登记,通过焚化、粉碎等环保方式集中处置,处置过程庄重有序,严禁随意丢弃或再次流入社会,相关工作全程记录台账。三是强化活动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关于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的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方必须将国旗回收纳入方案,设置临时回收点,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杜绝活动结束后国旗经风吹雨淋、东倒西歪的现象。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回收点覆盖范围,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主动将不合规国旗送至回收点。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伊宁市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提升我市国旗悬挂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们将持续完善相关措施,切实维护国旗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伊宁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古丽亚尔

联系电话:18109993759

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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