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引号 6f0644421/2026-00324
公开目录 人大议案 文号
日期 2026-05-19 19:05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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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德仁代表:

在伊宁市届人民代表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提出的“关于尽快组建老年人家庭医疗队伍的议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老年人医疗服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组建老年人家庭医疗队伍、解决老年人“看病难”问题的建议,与我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方向高度契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始终将老年人健康服务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破解居家养老医疗难题,扎实推进一系列基础性工作,为组建专业化家庭医疗服务队伍奠定了基础。

一是筑牢基层服务网络。全市已构建以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核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社会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前,伊宁市12所乡镇卫生院、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配备基本医疗设备与专业医护人员,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诊疗、慢病管理、健康体检等基础服务。同时,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慢病随访、健康评估,累计服务老年人群超67822人次,为上门医疗服务精准触达老年人提供了载体支撑。

二是持续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组建由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重点面向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签约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健康评估、定期随访、常见病诊疗、用药指导等。2026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95%,累计为6400余名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服务6500余次。

三是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整合多方医疗资源。积极对接伊宁市总医院,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机制,安排市总院专家定期下沉基层坐诊、带教;主动协调州直、兵团驻市医疗机构,通过技术支援、人员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拓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储备了技术和人才资源。

四是严格规范上门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项目,明确收费细则并实行公开公示,确保服务收费合法合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是建强专属服务队伍。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整合全科医生、护士、康复及公共卫生人员,组建专业化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专班,细化岗位职责、服务流程及培训考核机制,实现辖区居家老人服务全覆盖。

二是健全协同联动体系。深化伊宁市总医院与基层机构对口帮扶、远程诊疗、双向转诊机制,统筹各类医疗力量下沉一线,补齐上门诊疗、康复护理薄弱环节。

三是压实统筹推进责任。由我委牵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及经费保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破解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四是优化费用保障政策。严格执行物价及医保相关规定,明确上门服务收费项目,积极争取医保政策支持,切实减轻老年群众就医负担。

下一步,我委将加快推动服务队伍组建落地,持续提升居家养老医疗的便捷度与服务质量,用心用情做好老年健康民生保障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伊宁市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伊宁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波塔

联系电话:17590660321

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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