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6f0644421/2026-00365
公开目录 常务会议 文号
日期 2026-04-29 10:04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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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6年度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6422日,伊宁市人民政府召开2026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伊宁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9·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审议稿)》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应急管理局报来的《伊宁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9·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审议稿)》。

会议要求,一是伊宁园区、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落实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置工作。二是伊宁园区、市交通局、城市管理局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全面压实整改防范各项举措,督促涉事企业从严整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切实堵塞监管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三是应急管理局牵头安防委各成员单位,加大各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五一假期临近,要高度重视交通出行安全、文旅安全工作。

二、《伊宁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报来的《伊宁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会议要求,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单位并按要求公布,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牵头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三、《伊宁市关于补充完善〈伊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和〈伊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十条措施》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报来的《伊宁市关于补充完善〈伊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和〈伊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十条措施》。

会议要求,该十条措施以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有效期为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抓好执行,强化政策落地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关于供应新疆路以北、数字零工市场以西等二十三宗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报来的《关于供应新疆路以北、数字零工市场以西等二十三宗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要求,原则同意供应以上23宗土地,政府办公室做好供地文件批复工作。具体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五、《关于申请伊宁市工商联合会等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来的《关于申请伊宁市工商联合会等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

会议要求,原则同意将工商联合会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商铺进行公开拍卖,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市教育局二十七中建设项目房屋及构筑物及设备类资产进行拆除。具体工作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六、《关于伊宁市水利局等单位申请处置公务用车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来的《关于伊宁市水利局等单位申请处置公务用车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执行。

七、《关于申请伊宁市教育系统撤并7所小学及幼儿园划转至所属乡镇(街道)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来的《关于申请伊宁市教育系统撤并7所小学及幼儿园划转至所属乡镇(街道)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原则同意将教育系统7所撤并学校、幼儿园房屋建筑物类等资产及债务债权划转至所在辖区乡镇街道,由所属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盘活使用。二是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3)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八、《2026年伊宁市重点景区管理服务效能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景区管委会报来的《2026年伊宁市重点景区管理服务效能提升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会议要求,以伊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各相关单位贯彻执行。

九、《关于伊宁市委组织部申请颁发“荣誉市民”称号的请示》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报来的《关于伊宁市委组织部申请颁发“荣誉市民”称号的请示》。

会议要求,以伊宁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具授予第十一批南京援疆干部人才“伊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文件,市委组织部做好“伊宁市荣誉市民”证书颁发工作。

十、《伊宁市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制度(试行)》审议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报来的《伊宁市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会议要求,由市司法局向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印发并牵头抓好制度执行。

出席:马华汤中原、夏地曼·乌鲁木齐拜地丽努尔·塔西王磊

请假: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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