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 | 1eb08b000/2026-0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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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强制)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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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我局2026年第二季度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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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单位 地址 |
登记 注册 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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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妙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河畔牧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张孝牛 |
91654002MAK1TL4U0N 91654002MAER251Y64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深圳路499号金屋紫都城商业街 C栋1层大厅2至6层全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深圳路499号金屋紫都城商业街 B栋104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6年3月13日,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崔*等18名劳动者工资232610元。2026年4月20日,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两个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伊宁市妙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伊宁市河畔牧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支付崔*等18名劳动者工资232610元,公司逾期未支付拖欠工资。 |
公司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依法责令伊宁市妙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河畔牧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共同清偿崔*等18名劳动者工资232610元。 |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