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 索引号 | 6f0644421/2026-00383 |
|---|---|---|---|
| 公开目录 | 便民公告 | 文号 | |
| 日期 |
|
主题 |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1.供气企业基础信息
新疆博亨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享清。2023年12月24日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2023012040006G),经营类别为管道燃气,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3日。公司现划归伊宁市管理,相关经营区域及服务范围正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2.用气收费标准
民用天然气单价1.73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单价3.13元/立方米
3.便民服务公示
一、燃气开户、过户、销户办理指南
开户:用户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公司预约上门安检。经工作人员入户检查,确认用气环境符合安全条件后,现场开具通气确认单,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及安全用气协议,工作人员提交通气审批,审核通过后即可开通用气。
过户:新旧房主双方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变更证明、燃气表当前读数,到公司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变更户名。
销户:用户携带身份证、燃气表读数,到公司办理销户,结清剩余气费后完成销户。燃气安全使用知识与隐患自查提示
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与隐患自查提示
用户应定期对家中燃气设施进行自查:
用肥皂水涂抹燃气表、阀门及管道接口处,若持续冒泡则存在漏气。
检查燃气软管是否为不锈钢波纹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无老化、破损。
燃气灶具须带有熄火保护装置,严禁超期使用(判废年限为8年)。
严禁在燃气设施上悬挂重物、缠绕电线,严禁私自拆改燃气管道。
使用燃气时保持通风,严禁在使用燃气的房间内同时使用其他火源。
三、入户安检、定期抄表工作计划
入户安检:公司每年为用户提供1次免费入户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涵盖管道接口密封性、软管老化情况、灶具熄火保护装置、燃气表运行状态等。
抄表计划:抄表员每月定期入户抄表,见表抄表并向用户报用气量;用户不在家时,可采用电话、拍照等方式自报读数。连续三次无法联系的用户将核实是否为空置户,并做好记录。
四、管道检修停气及恢复供气通知
因管网改造、管道维护等计划性施工需停气时,公司将提前24小时通过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发布通知,明确停气区域、停气时间、恢复供气时间及咨询电话。施工完成后,先进行气密性检测,合格后方可逐步恢复供气。
五、居家安全用气温馨提醒
使用燃气时务必保持室内通风,切勿紧闭门窗。
用气完毕后,及时关闭灶具阀门和灶前阀门。
发现燃气泄漏时,立即关闭表前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包括灯具、排风扇),严禁使用明火,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报修电话。
长期外出时,请关闭燃气表前总阀门。
六、业务咨询、抢险抢修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99-8828298
抢险抢修电话:0999-8828298(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