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财政局 索引号 f92bde000/2022-00006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文号
日期 2022-12-05 11:12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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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伊犁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州本级2022年州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不资金的通知》《自治州党委财经委员会2021年第6次会议纪要》(伊党财【2021】6号)精神,州党委、政府为扎实推进州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程进度,加快实现农村“每户一个卫生厕所”的工作目标,下达伊宁市2022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工作奖补资金”)安排预算数75万元,用于衔接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资金75万元.请列2022年“2130599—其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程序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乡村振兴局要抓紧组织衔接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项目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启动前期资料准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财政、乡村振兴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安排,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防止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在规定时限上报分月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将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乡村振兴局。

伊宁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


伊宁市2022年州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资金的公示公告

按照伊犁州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资金的通知》(伊州财农[2022]46号),伊宁市到位州本级财政衔接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75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资金的通知》(伊市财字[2022]160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下达2022年州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资金的通知》(伊市财字[2022]16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关于印发新建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经伊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坚持工作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部门要严格组织管照项目,遵循项目报备程序,落实项目管理、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档案管理等;

二是精准项目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按照项目报备内容实施项目。根据合同的约定申请项目款,项目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审核资金申请、拨付的相关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三是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要贯穿项目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项目全程要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会支出进度,防止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州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管单位投资金额(万元)备注

1农村“厕所革命”奖补项目乡村振兴局75

伊宁市财政局0999-8321982

监督电话:伊宁市乡村振兴局0999-835917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新疆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路392号伊宁市财政局

伊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