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公安局 索引号 41f618000/2026-00038
公开目录 伊宁市公安局 文号
日期 2026-07-11 19:07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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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宁市启用3处电子警察及卡口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批,伊宁市公安局将在辖区3处路口新增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设备,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1、伊宁市墩买里大街与上海南路

2、伊宁市墩买里大街与怡园路

3、伊宁市墩买里大街与深圳路。

二、设备抓拍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型

上述监控设备启用后,将自动采集、记录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三、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公告时限

20267130时起至7190时止,公示期满后,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采集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撰稿:马那尔,编辑:韩鹏,审核:乾龙。

伊宁市公安局

202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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