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索引号 | 41f618000/2026-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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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伊宁市公安局现将辖区即将启用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点位公示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
1.伊宁市北京路与山东路路口;
2.伊宁市西环路与山东路路口;
3.伊宁市福州路与四川路路口;
4.伊宁市西环路与河北路路口;
5.伊宁市西环路与四川路路口;
6.伊宁市上海路与吉林路路口;
7.伊宁市重庆路与山东路路口;
8.伊宁市解放西路与利群路路口;
9.伊宁市新华东路与胜利南路路口;
10.伊宁市新华西路与阿合买提江路路口。
二、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三、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公告时限
自2026年4月25日0时起至5月1日0时止,公示期满后,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采集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伊宁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