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索引号 | 41f618000/2026-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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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批,伊宁市公安局将在辖区路口新增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设备,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电子警察设备
1.伊宁市G218国道与坤城祥和苑路路口东西双向;
2.伊宁市伊河大道与重庆路路口东西双向;
3.伊宁市伊河大道与规划路路口东、西、北方向。
二、卡口电子警察设备
1.伊宁市花果山路与水墨街北侧150米南北双向卡口;
2.伊宁市西环路与滨河大道东侧300米东西双向卡口;
3.伊宁市宁远路与建材路东侧200米东西双向卡口;
4.伊宁市文苑街与兴业路南侧250米南北双向卡口;
5.伊宁市花果山路与水墨街南侧100米南北双向卡口;
6.伊宁市阿合买提江南路市财政局南北双向卡口;
7.伊宁市花果山路与兴农路南侧300米南北双向卡口;
8.伊宁市二桥路与伊水大道南侧500米南北双向卡口;
9.伊宁市解放西路上海城南门东西双向卡口;
10.伊宁市解放西路师范学院南门东西双向卡口。
三、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四、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公告时限
自2026年9月7日0时起至9月13日24时止,公示期满后,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采集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伊宁市公安局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