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索引号 | 41f618000/2026-0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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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大队新增固定式电子警察卡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及启用执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
1.伊宁市G218线胡地亚于孜镇政府前东西双向路段;
2.伊宁市S220线阿热吾斯塘镇中学前东西双向路段;
3.伊宁市塔什库勒克乡阿依墩村小康街九巷。
二、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三、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公告时限
自2026年10月22日0时起至10月27日0时止,公示期满后,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将对采集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撰稿:马那尔编辑:郭瑞审核:乾龙
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