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财政局 | 索引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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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购买服务情况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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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
根据国家、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组织实施。
一、 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购置;
二、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三、 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 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五、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
六、 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行为;
七、 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
八、 其他国家、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事项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