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7ac266000/2026-00008 | |
|---|---|---|---|
| 公开目录 | 工作目录 | 文号 | |
| 日期 |
|
主题 |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根据伊宁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并于2026年3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回头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伊宁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从思想根源上出发,利用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科室长会议多次强调: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医保局全员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抓整改。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明确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整改工作中分管科室的主要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具体整改落实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每个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均指定到人,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的情况发生,对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于4月10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二是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两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由班子成员当面认领,并纳入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三是认真落实整改长效机制,完善了《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宣传文化“三审三校”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并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伊宁市医保局违规医保基金处置工作流程》等,有效防止了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未整改的问题”的整改
(2)针对“保密工作有疏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了保密工作相关事宜,提高保密工作思想认识。二是通过线上转发、线下理论学习的方式,组织医保局干部进行保密教育,较好地提升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保密事宜,组织保密教育学习2次、参加学习56人次。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保密知识测试,参加测试25人次。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责任书和承诺书66人次。
(3)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此次巡察“回头看”民主生活会工作中,班子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四必谈”谈话要求,确保了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在此次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中,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谈心谈话中提出的批评意见,由局党政办统一梳理汇总,并原汁原味反馈给本人。严格按照党组班子成员互提意见每人不少于2条的要求严格落实,并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填写了谈心谈话卡。三是要求上年度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2名党员在上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就本人受到处理情况,向全体党员作出了深刻说明。
2.关于“阶段性整改的问题”的整改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召开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下一步党风廉政工作重点及努力方向。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在重要节日节点由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与各科室长、重要岗位人员分别进行了节前廉政谈话。三是廉政谈话过程中,认真落实谈话记录由谈话人本人亲自如实填写要求,真实反映谈话时间、对象、内容等。
(5)针对“工作责任心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误报销的医保救助金问题,由局班子成员负责,与相关业务科室逐一核实了错误原因、涉及金额,并启动了追缴或补发程序,确保了资金准确无误。截至目前,漏发人员已进行补发,多发人员医保基金已全额追回。二是严格追责,对当时办理此事的医疗救助科相关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三是对近三年救助金发放情况开展了全面“回头看”,特别是手工报销救助金进行复核,较好地排查了类似问题。
(6)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医保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对未登记入账的资产,核实购置时间、来源、使用状态,按规定补登入账,目前在核查过程中。三是对盘点表中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逐项核实了去向,区分丢失、调拨、报废等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已实际处置但未履行报废审批手续的资产,按规定正在逐步补办报废审批流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801302;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上海路3866号伊宁市医疗保障局。
中共伊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