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384536000/2026-00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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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国土空间规划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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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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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衔接国家“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贯彻落实《伊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强和规范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的规划管理,引导园区建设有序进,特编制本规划。
为更好地完善本规划,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8月15日
公示网址:伊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ing.gov.cn/)
公示单位:伊宁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文化路94号
邮 编:835000
邮 箱:312778843@qq.com
传 真:0999-8359950
一、规划范围及现状
东至皮里青河、南至伊犁河、西至英也尔路、北至精伊霍铁路,涉及巴彦岱镇和英也尔镇2个乡镇,涉及墩巴扎村、三段村、英也尔村、阿拉木图亚村4个行政村。
规划范围总面积15.23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1.72平方千米。规划范围包括3个城镇单元,654002-0102-007单元面积5.05平方千米,654002-0104-007单元面积4.89平方千米,654002-0104-008单元面积5.29平方千米。

规划范围与详细规划单元范围图
二、规模控制
1.总规模控制
人口规模:常住人口约4.8万人,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1522.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26.20公顷。
2.分单元规模控制
654002-0102-007单元规划常住人口规模4.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16.4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391.62公顷。
654002-0104-007单元规划常住人口规模0.3万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18.2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412.82公顷。
654002-0104-008单元规划无常住人口,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1.5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361.36公顷。
三、功能定位
1.园区总体功能定位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总体功能定位为以生物科技、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兼顾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信息技术产业的,产业快速发展、服务更加健全、生态持续改善的,宜业、宜居、现代化、复合型产业园区。
2.各单元功能定位
654002-0102-007单元的功能定位为以生产生活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综合服务单元。
654002-0104-007单元的功能定位为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材料、新型建筑材料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工业发展单元。
654002-0104-008单元的功能定位为以生物科技、储能技术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工业发展单元。
四、规划策略
1.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提档升级,落实上位规划目标定位;做强产业,构建“3+X”多元产业体系;集群布局,构建“两轴、两带、一心、两区”的总体空间布局,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2.确保生态空间保护,特色组织水绿网络
严格保护伊犁河、皮里青河生态功能,确保生态空间保护;通过生态治理和生态隔离防护,多重防控工业和生活污染;绿地景观打造强调由外向内多级渗透,有机组织水绿空间。
3.落实上位功能要求,促进区域产城融合
落实上位功能要求,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支撑皮里青河副中心建设;满足伊宁园区服务需求,配套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支撑园区产业与发展;确保工业组团生产服务需求,合理组织产业社区,保障产业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区域产城融合。
4.优化园区空间组织,保障宜居宜业活力空间
优化园区空间组织,构建尊重现状、疏密有致、客货运交通相对独立的道路交通网络,组织适应生产和生活不同需求的地块形态,营造秩序与活力兼备的景观风貌,保障宜居宜业活力空间。
五、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两轴、两带、一心、两区”的总体空间结构。
“两轴”:构建“一横一纵”两个发展轴线,一横即以伊宁大街为东西走向的主轴线;一纵即以塔勒奇路为南北走向的纵向副轴线,进行产业和公共设施布局,构建园区产业及公共设施走廊。
“两带”:构建伊犁河、皮里青河滨水游憩景观带。
“一心”:皮里青河沿岸城市副中心。
“两区”:产业发展区和生产生活服务区两个功能分区。
规划结构图
六、用地布局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22.93公顷,规划农用地268.5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7.63%;建设用地面积1226.2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0.52%,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1165.8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60.40公顷;未利用地28.1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85%。
规划用地图
七、单元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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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资质
该规划由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资质证书编号:自资规甲字21320070,等级: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