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 索引号 | 2d8086000/2025-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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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林草工作突出矛盾,努力推动林草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确保林草资源保护、利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法律法规培训20余次,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5场次,受益人群累计4000人次。严格对照国家林草局新出台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严谨,法律适用恰当无误。全面落实自治区林草局制定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办法、裁量权基准、减免责清单,从源头避免幅度不一、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况发生,确保罪罚相当。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带头学法用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整合日常检查、图斑推送、群众举报等问题线索,对未批先建、乱砍滥挖、批少占多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办理破坏林草资源案件14起。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针对历史成因复杂、当事人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等棘手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协助,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协助2次,移交开垦草原、非法使用草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起,发布破坏林草资源典型案例通报,及时发布禁止性通知有效遏制“雪地飘移”违法行为,对非法破坏草原资源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力扭转草原监管粗放的局面。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修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邀请法律顾问对全局干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培训2期。在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协议签订、资金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加强行政案件审核把关,逐一对执法主题、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处罚程序、文书制作等全方位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份,有效降低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近年来,因矿藏开采、工程建设等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案件明显上升,卫片执法、图斑核查等新的工作模式给林草人提供了更高的要求,林草资源监管压力倍增。本单位执法人员均为非法律专业出身,现有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储备不足,执法力量捉襟见肘,甚至出现顾此失彼、有案不查的情形。
(二)普法宣传针对性,时效性不够。一方面,长期以来草原法没有完全得到贯彻落实,基于直觉认知,广大群众对北山坡等非典型性草原认识不足,对违法后果不知晓,容易发生非故意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随着烧烤露营、雪地漂移等活动需求不断增长,破坏草原资源出现了新的动向,目前我们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新媒体宣传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宣传覆盖面较窄、宣传时效性不佳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素养。组织周三法律知识小课堂,让业务骨干开展法治专题讲解,邀请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林草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培训,梳理近年来伊宁市的典型案例,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不断夯实法律基础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能力。
(二)苦练内功,不断增强执法能力。按照局党组安排,充实执法队伍当中的人员主动投入、积极思考、全程参与,加快培养独立办案能力,尽快形成林业、草原执法AB岗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交叉互审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研判分析会议,对疑难复杂问题集体研究、逐个攻破。
(三)敢于斗争,竭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受理不受理的,申请自治区铁路检察院对其进行立案监督。对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