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34b304000/2026-00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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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宁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7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牵头,责任科室认真落实,协调督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同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不深入,司法保障‘依法治市’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7)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形成督查情况工作专报10期。二是2025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1次,培训200余人。三是对全市各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1轮次,对10家单位未落实“三项制度”规定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回头看”形成闭环。
(二)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组主体责任缺失,内控制度执行有偏差”方面
1.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8)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根据党纪学习教育相关要求,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干部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反复深入的学习;二是制定《伊宁市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2次,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及家访活动18人次。
(9)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对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16条,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结合司法局廉政风险点,分管领导带领纪检干部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关键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2. 关于“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0)针对“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对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理解和专业素养;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确保机关各类采购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设立专岗,定人定责,采购物资均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2025年未发生不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的情况。
(11)针对“未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的问题。一是加强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公车管理,定期检查车辆里程及派车记录,核实加油里程是否相符。二是严格履行车辆维修报批制度,定期检查维修落实情况,确保公车管理规范使用。三是对车辆使用及维修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加强监督,对2025年至今公车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无派车单出车现象。
3. 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2)针对“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伊宁市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学习考勤管理制度,提升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二是每月公示考勤情况。将考勤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审批程序。
(三)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 关于“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
(13)针对“党建工作责任扛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决策清单,紧扣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党建与业务融合等。二是完成总支班子补选工作,每月按要求召开总支支委会,明确支委成员职责,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会议,不断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三是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按照组织设置标准化要求,依规建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1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三会一课”质量。二是认真开展自查,确保主题党日活动规范。三是抓好党员评议运用,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党员评议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优化党小组设置,划分3个党小组,每组安排了一名支委全力支持、协助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2. 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持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二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对接协调,积极争取发展对象指数。截止目前司法局党总支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人,符合确定发展对象要求4人。
(16)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每月定期公示党费缴纳情况。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核算工作,及时更新党费计算基数,确保党费核算的准确性。三是对于无故拖欠党费、拒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5名党员补缴党费71.50元。
3.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7)针对“行政复议人才培养与能力提升滞后”的问题。一是将2名有法律资格证书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作为兼职复议人员参与复议科办理复议案件审理、听证、调查取证。二是调入取得法律资格证A证人员1人充实到行政复议科。三是分管行政复议工作副局长(具有法律资格证)为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复议人员。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是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深化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逐一推进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韧劲,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整改工作实际,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全面排查类似问题,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司法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99-8039148
通讯地址:伊宁市南环路916号伊宁市司法局
伊宁市司法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