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d379ea000/2026-00043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文号
日期 2026-08-14 18:08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5号)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宁市脆到跺脚炸鸡汉堡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4月30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对位于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120号负一楼的伊宁市脆到跺脚炸鸡汉堡店当日所制作销售香酥炸鸡腿进行了抽检,2026年5月28日,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NO:(2026)伊检测院SP字第1886号香酥炸鸡腿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伊宁市脆到跺脚炸鸡汉堡店销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香酥炸鸡腿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专区(柜)存放,并配备与食品添加剂使用量相适应的称量、计量工具”及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等物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0.4元;

2.罚款2000元整(贰仟圆整)。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是生产厂家在生产食品时把关不严。现伊宁市脆到跺脚炸鸡汉堡店已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