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统计局 | 索引号 | c63516000/2025-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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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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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作为党组书记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条例》和《监督意见》。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一是强核查,提质量。严格按照“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要求,每月、每季度按时开展常态化统计报表工作,落实即报即审要求。二是优服务、深分析。撰写月度分析、季度分析、专题分析等材料,为市委、政府领导提供统计服务。三是提能力,建队伍。面对高质量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迫切要求,局党组通过互学互助、轮岗交流、专业授课、外派学习等方式,提升专业干部能力。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提升站位、组织到位,履职尽责、落实到位,优势互补、协同到位,注重宣传、教育到位,解决问题、整改到位,定期报告、跟踪到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数据核查、“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重点执法检查等工作。二是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市委党校培训重要内容,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本年度已在十月组织部对优秀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课程。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统计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统计系统的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对于退休人员及时收回统计执法证;对于符合要求,可以参加申请考试人员按照制度要求,督促参加考试取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
二是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利用原始资料认真核实被检查单位报送数据是否与核实数据一致,如有差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进行处罚,规范执法文书格式。结合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伊宁市统计局2024年1-10月执法检查40次,立案结案1家。
二、亮点工作
(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
我局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伊犁调查队联合下发的伊州纪发【2024】3号文,关于印发《自治州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伊宁市实际,制定伊宁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措施。
措施从落实日常监督职责、落实专题会议制度、落实信息互通机制、落实业务交叉培训、落实线索移送工作、落实联动巡察检查、落实以案件促改警示教育、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总结跟踪等九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守“统计红线”,普法执法服务三融合。一是坚守统计底线。严格按照《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伊犁州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和《伊犁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对2024年新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重点学习。同时,加强人员配备,将专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二是多形式多场合普法,开展指标解读和法规宣讲。按照“谁执法谁普查”责任制,积极普法,将统计法规和典型案例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在《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等统计产品中印制领导干部关于统计工作要求的应知应会内容;在专业培训中纳入党纪条例关于统计造假部分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增强作为调查对象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意识;以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各专业在日常报表期间通过线上分享、线下实地讲解的方式,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通过司法局的新媒体普法栏目“局长讲法”,结合五经普工作,向群众宣传普查条例。在局业务学习培训中局领导带头开展法律法规的讲座。三是加大数据核查力度,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和业务流程开展统计调查,完成300余家“四上”企业的即报即审工作,通过标记查询、提供印证材料、线上+线下核查方式,认真核实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督促源头数据质量持续提升。今年以来,通过年报、月报、季报开网期间对调查对象进行全覆盖线上审核,线下实地核查企业76家、房地产项目26个、投资项目54个,执法人员对40家企业开展实地执法检查,其中立案结案1家,给予警告处罚。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问题短板
(一)是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统筹推进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还有欠缺。对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作为领导干部在深入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刻,虽然制定的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然有差距。
(二)是统计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虽然我局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但执法人员学习能力还有待提高,近两年更换频繁,执法人员对新法规内容掌握不够熟练,对复杂统计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理能力不足,以及对新出台的统计方法制度的掌握不够深入,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把握不准。
(三)是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利用新媒体等载体进行统计法治宣传较少,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够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牢。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引领干部职工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要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抓牢统计工作的主动权,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实际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监督力度。强化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认真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全面清理防止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积极推动统计执法力量建设,充实壮大统计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落实“八五”统计普法规划要求,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重大统计调查活动,强化统计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规范行政权力。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三项制度等严格执行;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执法亮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执法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