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 索引号 709062000/2023-0003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号
日期 2023-11-15 18:11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恒泰百联年产6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配电箱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北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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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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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百联年产6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伊宁市南岸新区伊南大道1号(新疆恒泰百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恒泰百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1座5150m2干混砂浆生产车间,车间内购置安装普通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特种砂浆生产线1条。配套水泥仓1座,粉煤灰仓1座,石粉仓1座,砂仓4座,特种砂浆粉料仓6座,添加剂仓8座,包装仓2座,所配套的料仓均位于厂房内,并配套相应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对项目区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尾气(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尾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主要污染因子为TSP,影响范围主要是运输线路附近以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

根据项目所在位置,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为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封闭防尘围档,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2m以上工程立面要采用规定的围网封闭,并保持完好、整洁。

②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减少道路扬尘。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避免渣土掉落引起扬尘。

③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④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每天及时向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路面洒水2~3次,如遇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以减少扬尘产生量。

⑤如遇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作业。

⑥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采取遮蔽或洒水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材料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加快物料的周转速度。

⑦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之一:a、覆盖防尘布、遮网;b、定期洒水抑尘;c、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2)施工尾气

施工期内,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尾气的主要污染因子是:CO、HC、NOX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由于施工区域相对开阔,尾气排放量相对较小,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生活污水等。

①混凝土养护用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搅拌废水,混凝土养护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①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为避免施工期间的各类机械声源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和城建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③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物料运输路线;

④加强对各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⑤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午休时段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方、建筑垃圾等。

生活垃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弃土方。项目施工期废弃土方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建筑材料包装、废弃施工材料(管材、钢筋、砖块等)、装修垃圾等,对于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循环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运送废弃土方、建筑垃圾的车辆,用苫布遮盖,以防洒落。

生活垃圾应与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分开存放,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一同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制砂工艺废气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废气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混合搅拌废气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储仓废气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2013)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要求。

物料储存。石料、粉煤灰、水泥、添加剂等粉状物料均采用储仓。

物料输送。石料、粉煤灰、水泥、添加剂等粉状物料采用封闭式方式输送。

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无生产废水产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

(1)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加强日常维护;

(2)在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

(3)厂内设备合理布局。

2.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机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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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配电箱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

伊犁超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钢架结构车间3栋,库房2栋,办公楼1栋(含职工食堂、宿舍),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施,配套相应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施工场地、土方堆存、回填产生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档(2.5m以上)设施,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在进行现场作业、装卸生产时应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4)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5)工地裸地防尘要做到: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天晴勤洒水、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6)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得现场搅拌、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应尽量使用成品或半成品石材、木制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造成的扬尘。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不会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可依托市区内的修理厂,禁止在工程区内冲洗车辆,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场地内自行搅拌混凝土使用,因此施工期产的废水量极少,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

(1)通风机等设备采用低噪设备,鼓风机和引风机采用相应消声器和隔声筒等降噪声装置,压缩机、风机、电机等设备的安装基础设有适当的减振设施。

(2)吊装空调机组、风机安装均采用弹簧减振吊架,并做隔振处理,设备与管道连接的进出口设柔性接头,设备与基础连接处设橡胶减振器。

(3)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监测和施工管理,将施工噪声控制在规范要求内。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因本项目工程结构以砖砌混凝土结构为主,工程的建设不另设取土场、料场等,弃土在施工场地内现场堆放,施工期间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喷塑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气通过移动式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喷漆、烘干工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2.废水治理措施

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待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排入下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在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厂内设备合理布局。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双级废活性炭暂存到危废暂存间,定期有有资质单位回收。

撰稿人:王云 ;编辑:王云 ;审核: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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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