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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18 11:06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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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刘广春西医诊所备案的公示

关于撤销刘广春西医诊所备案的公示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等规定,刘广春西医诊所

(备案编号PDY52282X654002172192、经营地址:伊宁市河北路3222号佳和宜园2号综合楼201室商铺、负责人:刘广春)向我委提交终止执业、撤销备案的申请。

经审核,准予撤销该诊所备案。

公示期限:自2026615日至202662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8222420

          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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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