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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18 11:06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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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窦晓燕口腔诊所备案的公示

关于撤销窦晓燕口腔诊所备案的公示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等规定,窦晓燕口腔诊所(备案编号PDY52141365400217D2202、经营地址:伊宁市解放南路84号负责人:窦晓燕)自2025年1月5日向我委提交停业申请,至今已超过1年,视为歇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窦晓燕口腔诊所做出予以撤销备案的决定。

公示期限:自2026617日至202662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8222420

          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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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