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3c591b000/2025-000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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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服务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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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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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伊宁市维吾尔医医院院内制剂木尼孜其赛吾达合剂(250ml/瓶),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院内制剂备案批文(新药制备字Z20250021000)。经我院成本核算、相关科室会议论证,并报医院支委会审议通过,现确定销售价格为39.5元/瓶,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医院医务科反应。
联系电话:0999-8027665
监督电话:0999-8341214
传真电话:0999-8341214
伊宁市维吾尔医医院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