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司法局 | 索引号 | 34b304000/2026-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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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监督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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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未经法定批准程序,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在异地开展执法过程中,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采取强制措施,或采用违规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以罚代管,以罚款为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罚款标准;直接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主要包括: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主要包括: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事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主体及其人员实施罚款;随意进行高额或顶格处罚、小过重罚;重复处罚;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不依法适用从轻、减轻处罚;一事二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等情形。
(五)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实施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违反法定程序对涉案场所、设施或财物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情形。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现场投诉举报
1.接待地址:伊宁市司法局一楼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伊宁市南环路五棵橡酒店后)
2.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二)电话投诉举报
1.受理电话:0999-8329583;
2.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三)信函投诉举报
信函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南环路伊宁市司法局。(收件人:伊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请注明“投诉举报”字样,邮政编码:835000)
(四)电子邮件投诉举报
邮箱地址:468187873@qq.com。
四、注意事项
1.请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事由、过程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2.实名或匿名举报均可,举报线索请注明举报人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3.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不得虚构、捏造、诬告陷害,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4.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有关部门受理,已进入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或已有处理结果的,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