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e9a742000/2025-00073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 文号
日期 2025-05-08 12:05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伊宁市2025年发展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伊宁市2025年发展产业到户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稳定增在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号)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4部门印发的《关于2025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农帮扶202534)文件要求结合伊宁市实际,明确单户享受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9000补助范围(公益性岗位补助不计入单户补助上限范围),继续实施产业帮扶精准到户奖补政策,特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明确政策期限

补助期限2025执行新农帮扶202534文件政策,明确产业帮扶精准到户政策执行期至202512月底。后期政策情况将根据国家关于过渡期后政策调整要求另行安排。

二、调整部分项目支持环节和标准

1.关于种植业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调整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模式发展。对接受各类服务组织开展粮棉等重要农作物耕、种、管、收全环节服务的农户,按照每亩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关于种植业支持发展设施种植调整为一个标准棚(占地面积1亩),购置菜苗按照不超过4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占地面积超过1亩或者不足1亩的,按照实际面积折算给予补助。购置食用菌按照每棒不超过0.6元的补助给予补助;大棚改造按照每棚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拱棚改造提升按照每棚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关于畜牧业支持常见多发病防治社会化服务调整为:对接受常见病免疫、诊疗、药浴、驱虫、环境消杀等有偿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按照每个养殖户年补助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可由县级或乡级统一委托当地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4.关于畜牧业支持饲草料补助调整为: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利用永久性青贮池加工调制青贮、黄贮饲草料的,按照每吨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购买或自配全价饲料和配合饲料养殖牛羊的,按照饲料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

5.其他政策补助:在执行《伊宁市发展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伊党农办字20244)的基础上,其他政策内容参照《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号)执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流程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新农帮扶函2024611)相关要求执行。公益性岗位开发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相关要求执行,明确补助年龄范围为18-60周岁,如遇家庭困难身体健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由乡镇或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予以聘岗。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伊宁市2025年产业到户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有实施项目条件的伊宁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5年实施养殖、种植、庭院经济、自主经营、公益性岗位等入户类产业项目。

(三)项目主管单位。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畜牧发展中心、项目办、防返贫监测室、农业科

(五)项目负责人:李林轩、艾山·吾山、马俪轩、李晓亮

(六)项目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20252月至12

(七)带动增加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1000元以上。

(八)受益户及监测对象户数:2000户左右

工作进度安排

学习阶段2025410日前乡(镇)要组织乡村级认真学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4部门印发的《关于2025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农帮扶202534精神,明确单户补助限额,切实做到把握政策精髓,掌握工作要领,为确保到户产业项目政策执行见效打好基础。

摸底阶段2025415日前组织乡、村、驻村工作队逐户对发展到户产业项目进行摸底,形成发展产业到户项目年度执行计划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申报阶段(2025110-1030

各乡(镇)按照发展产业到户项目最新政策执行,认真组织帮扶对象开展宣传引导,对照产业到户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后报乡人民政府进行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核查。乡人民政府汇总各村申报材料,分类编制产业到户项目绩效目标,按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对乡镇申报产业到户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编制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项目实施阶段202511-1030各乡、村按照摸底情况组织帮扶对象按照批准的申请计划实施产业到户项目。乡村两级根据产业类型、生产规律和生产周期,实时关注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加强项目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实际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进公告,对项目申报、验收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验收阶段2025120-1130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完一批验收一批。帮扶对象实施的到户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的,村委会初审后提出验收申请,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按不低于申请补助户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检整体合格的,给予综合验收意见。对综合验收合格的产业到户项目,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提交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1.2025年产业到户目录清单

2.产业到户项目申请表(参考模板)

3.产业到户项目验收表(参考模板)

4.产业到户项目资金验收结果汇总表(参考模板)

5.产业到户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参考模板)

6.产业到户项目补助流程(参考模板)

伊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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