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教育局 | 索引号 | ec13e6000/2025-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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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资助学金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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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在校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采暖费年生均140元。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105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的生均标准予以补助,并在全区推行和完善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特教1750元/生/年。
4.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伊宁市第十八中学(内初班)学生具体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每生每天5元,全年1000元(按照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