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司法局 | 索引号 | 34b304000/2026-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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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 | 法律服务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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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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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补贴管理,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切实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伊宁市司法局结合本市实际,牵头起草修改了《伊宁市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月补助奖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次办法修订,重点提高人民调解员补贴待遇、优化补贴结构、强化履职保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落实上级政策刚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足额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依法履行经费保障职责,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二是稳定基层调解队伍。当前基层矛盾纠纷量大面广、化解难度持续加大,调解员工作任务重、成本高,提高补贴标准有利于吸引和留住退休政法干警、法律专业人员、乡贤能人等骨干力量,推动调解员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发展。
三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将补贴与案件难易程度、涉案人数、标的金额、社会影响紧密挂钩,实行“多调多得、优调重奖”,鼓励调解员多办案、办好案,从源头预防矛盾风险,节约司法资源。
四是强化履职风险保障。明确为专职调解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覆盖履职期间及往返途中意外风险,解决调解员后顾之忧。
五是严格规范经费管理。明确发放范围、严格审核流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放、公开透明,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
六是贴合市域治理现实需要。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矛盾纠纷化解新形势,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助力平安伊宁、法治伊宁建设。
为确保办法科学可行、贴合实际、便于执行,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修改意见,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明思琴
联系电话:19990916409
传真:8359621
附件:《伊宁市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月补助奖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伊宁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