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公安局 | 索引号 | 6f0644421/2026-0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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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建设,切实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超速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违法停车等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弥补路面执法监管盲区,伊宁市公安局立足辖区交通管理实际,牵头制定了《伊宁市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制定相关情况进行公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制定目的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监督模式,全面建立健全不文明交通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交通治理,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该办法。
二、预期目标
1.有效治理路面执法监管盲区,对高频多发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2.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交通治理新格局,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和参与度。
3.形成一套“流程规范、标准明确、奖励到位、监管闭环”的举报奖励工作体系,推动交通治理从“部门管理”向“社会共治”转变。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总则明确适用范围、群体和交通场景;分则细化举报奖励适用范围与条件、举报渠道与证据标准、奖励标准与兑现流程、资金保障、举报人保护及法律责任;附则规定解释权、实施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
1.通讯地址:伊宁市开发区福州路61号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建议征集”字样)
2.电子邮箱:2648242593@qq.com
3.联系电话:0999-8121428
4.联系人:张佛友13070366441
附件:伊宁市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伊宁市公安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