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 | 1eb08b000/2026-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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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宁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1日至11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党组书记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亲自抓、亲自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主动认领问题,从自身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梳理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任务、责任人,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追溯、可问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局党组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副书记、局长任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巡察反馈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同时,通过机关学习、干部大会、党员大会等多种方式反复强调巡察整改工作,传导压力,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立足实际细化整改措施,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伊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件件有落实、有回音、有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采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进展较慢的问题进行督办落实,对已整改的问题逐项审核把关整改质量,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形成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有差距”方面
1. 关于“政策法规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各科室已结合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开展本科室业务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培训6场次。二是社保大厅和劳动监察大队干部已按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未参加干部实行科室长补学12场次,会风会纪不断强化。三是相关科室(社保科、稽核科)已开展政策互学,及时沟通相关业务疑难杂症,社保局分管领导组织社保局全体干部开展业务培训1场次,提高业务干部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完成。
2.关于“落实主责主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针对“行业领域指导和监督力度不足”问题。一是要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完善技能培训工种所需设施设备,规范考勤记录,并在公示栏公示,目前已督导90余班次;各乡镇(街道)为90余个班配一名跟班干部组织学员按时参训,并监督参训学员务必本人签字,确保考勤真实。二是事前预防监管不断加强,落实《伊犁州补贴性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伊犁州补贴性职业培训信息核查抽查管理制度》等日常管理机制,堵塞风险漏洞,通过人社局电话回访,由培训机构通过职业培训实名制系统对已报名但未参加培训的57人进行了标注,杜绝培训机构套取骗取培训补贴。三是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抽调工作人员对每个班级进行3次督导,重点督导人员到位情况、考勤表的真实性等情况,并对督导结果进行记录,对每个班级学员抽查核查30%,发现实名制系统内已录入学员信息并取得证书,但学员本人反馈未参加培训的,认定为虚假培训,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已对2020年培训核查出400余人未参加培训涉及资金55万余元。四是择优选取培训机构,实行招标制度,根据上一年度州直民办培训机构评估考核结果,对投标培训机构实行公开招标,从办学资质、历年办学效果、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培训课程安排等方面严格把关、综合考量,选取办学资质达标,办学效果优良的培训机构进驻伊宁市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目前已招标完毕,共计20家民办培训机构符合条件。五是以每周干部大会为契机,组织社保科、社保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退休网申相关政策,吃透精神、掌握流程,确保“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制度落实到位。通过腾讯会议、业务视频、实地培训等“线上+线下”形式,分别于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0日分片区组织乡镇(街道)业务骨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网办退休小程序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劳保干事网办熟悉程度。六是与市委组织部、融媒体中心对接,利用伊宁市零距离、伊宁好地方、花城组工、微信朋友圈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新疆智慧人社”“新疆政务服务”等退休申报程序使用指南,宣传推广退休申报操作手册,持续提升企业单位及各族群众网申程序知晓率。该项任务目前正在持续整改中。
(3)针对“零工市场整合性不强,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对市场设施与服务功能进行优化,在市场设置休息区、招聘区、培训区、餐饮区等配套设施建设,增设塔吊、砌筑等工种培训。二是加强市场宣传推广工作,今年以来在市场开展线下招聘会3场、线上招聘会2场,开通“数字零工市场”手机微信小程序,发布用工信息。1月开展“春暖农民工”新春慰问、包饺子过大年等活动,为农民工送去米、面等慰问品。三是规范市场外零工游走现象治理措施,已报请政府协同公安、乡镇(街道)等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违规聚集、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等行为进行劝导,同时积极引导务工人员前往数字零工市场求职就业。四是完善周末市场运营管理机制,安排专人于周未在市场值班,负责周末求职招聘对接服务、场地设施维护、安全秩序保障等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与问题,确保市场运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期,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规范,建立投诉举报长效机制。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15日完成。⠂
(4)针对“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已联合住建局等成员单位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每月对欠薪问题核处情况、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履职成效显著提升;二是已集中组织监察员开展提升培训共9场次,强化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指引、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等内容的学习和运用。已对7个红色监管企业开展实地核查1次,同时实行动态调整,对排查发现的违规建设项目、“五项制度”不落实的项目、出现欠薪问题的项目及时纳入红色预警。三是组织包联项目护“薪”员进工地、进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组织开展2025年建筑行业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及开工第一课培训;高效联动处置,已发出“督办函”39件、“协办函”70件,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办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限时办结。四是对12345工单处理处理效率、处理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回访,截至目前,2024年10月至12月的工单已全部回访完毕。每周五下午18点核对本周案件办理情况,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五是每周五下午组织仲裁院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分析一周案件处理情况,对审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集体讨论,统一审理标准。对受理的案件严格受理流程,五个工作日回复申请人是否受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由仲裁员负责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对接,了解争议焦点,先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天立案开庭裁决处理,截至目前,2024年受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实现100%结案。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5日完成。⠼/span>
(5)针对“档案管理有短板”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档案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了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开展档案管理培训2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邀请档案管理专家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组织专人对2019年以来的所有发文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整理归档文件546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四是利用档案管理软件,已对2019年以来的发文档案进行电子化录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全面化。五是建立档案管理自查机制,每季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对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持续改进。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16日完成。
(6)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有序组织局机关现有4名“三支一扶”服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已于2024年12月底前全部交接完毕,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已组织事业科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自治区、自治州“三支一扶”文件精神,确保工作有效衔接。三是持续规范“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分配机制,每年新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均落实局党组会议研究分配制度,确保人员符合“支农、支医、支教、扶贫”等岗位要求。四是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岗位情况跟踪了解,由服务单位每月按时上报服务人员生活补助及考勤,持续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切实做好“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管理工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抓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3.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已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党组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明确任务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已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党组会,对全局政治生态分析报告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上报。三是2024年“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均由领导亲自撰写。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8)针对“‘一岗双责’责任未压实”问题。一是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班子成员分工,并明确“一岗双责”责任;二是重新对2024年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进行更新,明确责任内容。三是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已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手册集中检查2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手册均为本人填写。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4.关于“风险防控有短板,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风险点防控机制形同虚设”问题。一是成立专项自查小组,对乡镇(街道)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工作岗位、自主创业补贴注册营业执照、经营状态等情况进行抽查,组织乡镇(街道)对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政策的做暂停,追回违规资金5.8455万元。由局纪检、财务、业务科室人员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涉事公司所有见习生补贴申报材料进行重新审核,通过电话随访、实地核查,比对工资发放凭证、人员信息等方式,确定虚报冒领的具体金额与人员明细。经进一步核实工资发放凭证、人员信息等,发现前期确定套取资金中有2人重复计算、金额1.9404万,最终确定该公司违规套取就业见习补贴15.3615万元。该公司已将15.3615万元资金分三笔退回财政账户。同时,扩大排查范围,对伊宁市所有参与见习生补贴的企业进行1次实地清查,并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及见习会。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定期对就业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督促乡镇(街道)自查等方式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梳理申报材料审核流程,实行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人社局审核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全面细致审核,并签字确认。今年以来,已对各申报见习补贴企业进行实地走访1次,开展1期业务培训及人员见习会,对申领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做到100%见面交流。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与企业教育,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活动1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详细解读政策内容、申报流程、审核标准及违规后果,提高政策知晓度,提升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完成。
(10)针对“警示教育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已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4日分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警示教育效果明显;二是要求不能参会干部请假务必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会后要求科室长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干部参会率已提高。三是2024年12月26日警示教育大会上对全局13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通报。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5.关于“干部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抓干部作风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投诉处理办法》;大厅首席每日对窗口工作人着装、发饰及行为规范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二是已于2024年4月15日对党政办干部考某给予“第一种形态”责令检查处理,并将欠款及时归还。三是已由分管纪检工作班子成员对当年负责纪检的干部相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工作敷衍了事、套用案卷的错误行为,并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四是加大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召开支部大会、人社局干部大会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干部自觉性;对屡屡犯错的干部,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移交局纪检进行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12)针对“科室之间团结协作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建立社保科、社保局日常沟通协调制度,每日反馈退休审核中出现的问题,每周进行一次业务座谈对申报退休人员业务进度及问题随时把控。二是已修改完善《养老退休申报流程》,明确各环节科室责任,确保各业务环节环环相扣、高效推进。三是社保科分管领导定期利用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科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利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科室干部观看增强集体意识、集体荣誉相关内容纪录片,科室干部树牢集体意识、集体荣誉明显提升。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
(三)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6. 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虚化’,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问题。一是局党组已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建领域最新的理论成果、政策法规以及优秀实践案例等资料,并印制成册分发至班子成员手中;二是已于2024年3月21日组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厘清党组、党总支部、党支部、党小组抓党建责任清单,以及“五个好”党支部、模范机关建设情况,深挖党建品牌实用性。三是已建立领导包联党支部台账,各支部联系点包联领导已对包联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填写指导表。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14)针对“支部建设有欠缺”问题。一是重新学习选举规定,强化业务培训。收集整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指导意见等资料,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尤其是参与补选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1场次;二是已制定《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规范化科学化的实施意见》和近三年发展党员计划。技工学校党支部已做好发展党员规划,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人才库,定期更新信息,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截至目前,已提交入党申请书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15)针对“对党员的教育引导不足”问题。一是创新教育形式,完善激励机制,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机制,充分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4年度每季度均评定工作标兵、学习标兵、志愿服务之星。二是制定2025年《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严肃党纪党规。三是已在重要敏感节点及干部大会期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调吃喝宴请、酒驾造成滋生腐败风险和危害生命安全,严格实行外出报备及禁酒要求。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问题。一是已组织三个支部党建干事参加“三会一课”制度及党支部引领作用相关的专题培训课程4次;二是于2024年2月15日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计划、9月14日支委会研究“五个好”党支部建设情况、12月6日支委会研究党员拟受处分情况。三是2024年11月15日机关党支部、2024年12月5日社保党支部、2024年12月6日技工学校党支部已开展党课讨论及党支部书记点评。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17)针对“党日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已征集活动创新形式,通过观看红色电影、情景党课等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场次,增强了学习效果。二是强化培训,已组织技工学校党支部和社会保险管理局党支部党建干事开展三天轮训,对“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培训,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各项要求的具体落实要点,确保党支部“三会一课”各项活动规定动作达标。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
(18)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入”问题。一是各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严格审核把关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整改清单,对撰写不严肃不认真的打回重写,并经机关工委审核通过。二是严肃组织工作要求,机关党支部和技工学校党支部书记进行充分的思想动员,强调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求党员干部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并对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清单进行审核把关,杜绝以政治学习、建议和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现象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月19日完成。
8.关于“重点岗位人员选用不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不足”问题。一是优化调整人员,一名抽调干部已返回原单位,另一名干部已调整工作岗位。二是提升专业能力,开展业务培训2期,对补贴细则、财务票据甄别、资料合规判定等内容进行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养。三是抓好重点岗位干部日常监督,组织重点岗位干部认真学习《职业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伊犁州补贴性职业(工种)培训目录》等相关业务文件2场次,熟记培训补贴条款和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补贴审批程序。重点风险岗位每3年进行一次轮岗,防止发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20日完成。
(四)在“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9. 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明确了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承担工作规划、监督检查双重责任,建立从任务部署到执行监督、考核问责的全链条责任追溯机制,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人担责。二是制定了《干部队伍建设与监督规范细则》,实施干部作风积分制,将工作纪律遵守、服务态度优劣、廉洁自律表现等纳入积分范畴,积分与绩效奖金发放、晋升推荐评定挂钩,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三是成立了冬季大培训监督机构,对培训质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培训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按相关规定予以退出,并向社会曝光,目前已督导90余班次。四是已制定《培训工作违规行为问责办法》,对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低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并取消培训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科室和干部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机制保障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5日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行业领域指导和监督力度不足。继续对2020年企业培训人员进行电话核查,每个班级学员抽查核查100%,对学员本人反馈未参加培训的,经核实后认定为虚假培训的,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计划于2025年5月30日整改完毕。
(二)资产管理不合规。积极和机关事务科对接,待固定资产核销审批单审核后,将残值缴纳市财政局国库后进行资产核销,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整改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993214;通信地址:伊宁市上海南路3866号。
中共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