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1eb08b000/2025-00034
公开目录 社会保障 文号
日期 2025-08-26 13:08 主题
浏览量 有效性

伊宁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我局2025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单位

地址

登记

注册

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徐爱杰

9165000022859700XU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9号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日,我局与住建局联合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存在欠薪行为。

经核实,分包单位江苏德环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余泽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宸欣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计拖欠268人工资4314323.21元。2025年7月24日我局依法向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伊市人社监令字【2025】第G316号)法律文书,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依法清偿268人工资4314323.21元。逾期,该单位未按照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

2025年7月24日,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依法清偿268人工资4314323.21元。逾期,该单位未按照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处理和处罚。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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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稿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