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 | 1eb08b000/2025-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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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社会保障 | 文号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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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我局2025年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单位 地址 |
登记 注册 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伊宁市宇昕花木有限 公司 |
梁宇 |
91654002792255342Q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塔勒克街41号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日,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伊宁市宇昕花木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张*云、马*芝等30名劳动者工资580074元。2025年7月3日,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清偿张*云、马*芝等30名劳动者工资580074元,该公司逾期未支付拖欠员工工资。 |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在2025年9月10日前支付张*云等30名劳动者工资及工资50%赔偿金共计870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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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