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索引号 | 422fd1000/2026-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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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宁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25日至8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1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牵头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反馈意见,分别召集所分管科室负责人逐一研究,明确责任人。于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提高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由局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推进整改工作。经3次修改完善,印发《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4类12方面34个具体问题,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提出了108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科室及完成时限。
(三)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
坚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全面自查整改相结合,逐项对照任务清单举一反三,坚持巡察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治当前又管长远,既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又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目前,通过整改已完善或建立制度5项,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 关于“理论指导实践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深不透。2023年、2024年党组会议多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与研究议题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坚持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导学,每月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确保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安排2-3名班子成员结合学习、结合岗位谈认识、讲体会、谋落实,确保学习效果见实效。三是完成党组第一议题学习5场次、交流研讨10人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1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政治学习浮于表面。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多以周一例会读文件为主,研究交流少,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学习计划》《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每次学习安排干部2名干部交流研讨,提高学用效果。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结合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党员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学习11场次;三是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将学习情况纳入“三学三亮三比”评选中。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1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不扎实。党组对专题学习教育不够重视,党员干部多以走访退役军人替代‘实事好事’党纪学习期间仍有一名党员干部收受礼品,学习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二是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业务培训、风险研判会等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15条,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大会3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场次、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次,做到警钟长鸣。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3月31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针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有欠缺。超时限培训,培训课程设置单一,内容针对性不强,就业效果不明显。2023年75名自主择业干部超时限参加培训,退役士兵的培训仅设置驾驶、消防、无人机课程,2022年至2024年参加消防培训的64名退役士兵中仅有11人从事相关职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巡察反馈问题,针对2023年75名自主择业干部超时限参加培训的问题。因我局成立以来,受疫情、经费等因素影响,从未开展过自主择业干部个性化培训,2023年在经费充裕的情况下,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开展了此类培训。因2024年9月新发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已无自主择业安置,后期不再开展此类培训。二是针对64名退役士兵中仅11人从事相关职业的问题。针对64名退役士兵再次进行全面摸排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就业去向,其中体制内就业10人、企业就业15人、公司就业8人、个人灵活就业20人。主动与市人社、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加强联动,拓宽培训的渠道和范围,通过士兵报到,收集培训意向,从巡察至今,已开展驾驶、无人机、消防培训28人次。三是搭建就业平台,成功申报自治区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个,目前与该示范基地拟签订订单式培训协议,对接用工单位,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四是开展培训回访工作,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对参加技能培训人员开展培训回访不少于1次,截至目前,已完成2022至今参加培训人员全覆盖电话回访。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3. 关于“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有短板。局党组深入一线指导工作少,各基层服务中心存在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底数掌握不清、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解决群众诉求缓慢的情况。退役军人对相关优惠政策不知晓,对景区可免首道门票、拥军门店消费优惠等政策不了解,优待证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天马社区退役军人马某反映,其优待证自2022年申请至今未办理,直到巡察组进驻督促整改才完成申办领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巡察反馈问题,针对天马社区退役军人马某反映,其优待证自2022年申请至今未办理,直到巡察组进驻督促整改才完成申办领取”问题,因马某户籍地在江苏省,他于2022年在户籍地申请的建档立卡,因系统未全国联网,江苏省直到2025年才审核通过,导致其以为是伊宁市未办理,通过巡察反馈后已为其办理。二是制定《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机制》,结合退役军人基层服务站点建设、重点工作、走访慰问等方式,推动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三是通过季度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定期发布优待目录、拥军门店优惠等内容,提高优惠政策及优待证使用知晓率,通过融媒体中心发布拥军门店优惠措施2期,向退役军人微信群线上发布拥军门店优惠政策45次。四是综合汇总拥军门店优惠项目目录,建立拥军门店准入退出机制,进行统一发布。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
(2)针对“传承红色基因”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烈士陵园仅在纪念日前后开展“祭英烈”活动,未将弘扬烈士英模先进事迹贯穿全年;巡视组下沉走访各基层服务站发现,萨依布依、上海路、解放路服务中心抗美援朝老兵人员较为集中,未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抗美援朝老兵讲故事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传承红色基因融入日常工作,开展集中学习1场次;二是要强化英模事迹宣传,2025年至今开展英模事迹宣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8场次,受教育学生、群众500余人次;在清明和烈士纪念日开展祭英烈活动,网上祭扫78590人次,线下祭扫活动793场次、30463人次。三是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双拥展览馆等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与教育局、公安局、社区等单位的协作,通过“开学第一课”、“讲好战友的故事”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确保英模精神宣传教育长效持久。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
(二)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不够有力”方面
4. 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未将党风廉政工作融入到拥军优属中,2023年未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至2024年“一岗双责”手册未如实填报干部沈某、赵某违规违纪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下发《中共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二是全年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资金使用管理、物资采购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廉政风险点15条,制定预防范措施,杜塞漏洞。三是党组书记完成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工作手册,班子成员完成“一岗双责”工作手册,由书记签批,确保真实、准确。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2)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未定期对专项资金开展自查,存在廉政风险。2022年优抚对象1人去世、2人退休未及时核减,继续购买2023年商业保险600元;2023年居某占用优抚对象体检名额,费用5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优抚对象未及时核减,继续购买商业保险涉及的600元和占用优抚体检费用500元,涉及金额1100元,目前已全面完成追缴。二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内审机制。针对优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伊犁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审要求,开展专项审并建立档案,完成率100%。三是强化日常监督长效机制。梳理廉政风险点,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目前已开展内审监督1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
(2)针对“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8人次,组织谈话走形式,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达到教育提醒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细则进行学习,并安排纪检干事对接派驻组学习正确处置流程。二是建立“第一种形态”运用台账,对受到处理的干部,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通过定期回访、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核实整改效果。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党组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并陆续将资料整理归纳。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
5. 关于“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力。烈士陵园干部2025年上半年出勤记录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烈士陵园干部管理制度,烈士陵园施工期1年纳入局机关考勤制度。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与日常监督。公示考勤表3次,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三是抽查干部在岗情况5次,已将个人考勤纳入季度考核内容中。针对烈士陵园干部出勤记录不符合情况已厘清责任,进行整改。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6.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022年、2023年支出烈士陵园监控维修、自主择业干部档案整理、制作纪录片等均未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共5笔25.2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纳入学习政治学习范围,并对各科室全体干部进行专题培训1场次16人次。二是规范采购程序,健全内审机制,完善《中共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重大事项支出、重大项目、重要资金、大额资金”等经济合同,经党组会审议后执行。三是由单位纪检分管领导和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联合组成监督小组,对2025年度完成的采购事项进行检查、督查。2025年全年采购合同、验收单、采购项目都合理、合规。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1月31日完成。
(2)针对“原始凭证资料不完备。2022年、2023年存在白条入账、发放物品与实际领用数量不相符、原始凭证附件不全的情况;2024年购买空调、洗衣机发票与合同型号不相符,缺少印证材料,无法反应支出情况的真实性,共计26笔34.29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财务手续,收集完善2022-2024缺失的原始凭证资料,目前已收集完整,并已完成档案装入。二是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完善原始凭证的审核。三是完成2025年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检查、督查,目前2025年1-12月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都已完成归档。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2)针对“厉行勤俭节约不到位。2023年2名男干部前往乌市出差7天,2人住同一酒店期间按每人单独占用1间客户的标准报销住宿费用4760元,未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内容,在干部出差管理中,厉行勤俭节约,同性别人员2人入住同一住宿地点时,同住一间。二是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办公室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形成上下班巡检关水电电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三是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主题活动,张贴节约水电提醒标语。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三)在“夯实党建基础用力不足,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有待加强”方面。
7. 关于“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议,2022年、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存在会后加议题且党组成员未签字情况;2023年打造军事长廊、大厅文化建设10.97万元未上党组会研究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强化对“第一议题”学习研讨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次,修订完善《中共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提升。二是针对2023年打造军事军事长廊、大厅文化建设的10.97万元未上党组会研究讨论的问题。经核实,此议题于2023年7月21日经党组研究讨论支付此开支,于8月8日支付9万元、9月8日支付两笔,一笔为1.7421万元、另一笔为0.23万元。三是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提交党组会议集中讨论。今后,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进行会议研究讨论。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不熟悉,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支部各委员作用发挥不明显,2022年安排非党员负责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已调整1名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党员负责党建工作,符合相关要求。三是进一步明确支委委员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联动配合,积极为党支部建设发挥作用。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3)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未及时建立组织关系转接关系,党员底数不清,2023年9名党员未完成‘双报到’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5次,建立完善2025年、2026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做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二是2025年度支部15名党员均落实“双报到”工作,将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反馈单作为参与活动的依据。三是将“双报到”工作作为平时绩效考核内容,并于每季度进行通报完成情况。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支部未对2人入党申请书进行审查,未按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共2名进行考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程序发展党员,按时间节点及程序进行考察培养;二是加大对党务工作者、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明确发展党员各环节的职责分工,严把入党审核关。2025年11月党建干事参与组织部的互查互学活动1次,到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公路管理局等单位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组织对2份发展党员过程进行自查审核,做好后续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各阶段的考察培养。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8.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开展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未开展谈心谈话,多以“建议”代替“批评”,剖析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工作,对问题查摆不深不实的,予以退回重写,确保会议质量。二是2025年度2月2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2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批评意见“辣味”不足的,及时叫停,重新提出批评意见。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3月31日完成。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未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由非支委成员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马某参加支委会并发言;2022年至2024年党课未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多以文件解读为主,2024年未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党建干事的业务提升,积极参加组织部培训和互查互学活动,主动提升业务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组织制度讨论发言,由组织委员规范记录会议内容; 二是每季度党课内容由书记审核把关,将党课内容与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合,并围绕党课开展讨论交流研讨,由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参加。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3)针对“党日活动质量不高。党日活动未按五项规定动作完成,‘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中;‘承诺践诺、争当先锋’等21项基本活动未到达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组织党日活动前,认真制度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等,按照“5+X”模式,将21项规定动作融入开展,确保不漏项。二是组织党日活动时,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工作资源优势,结合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双拥工作、烈士褒扬等工作,依托红色阵地、双拥展馆、基层服务站等载体,提高党日活动实效性。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
(3)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党费未严格按照核算标准执行,局机关6名党员少交纳党费365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党员干部缴纳收缴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组织纪律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明确党费交纳基数和具体时间,已核清6名党员的缴纳费用情况,其中2名党员少缴256.5元,4名党员多缴108.5元,合计365元,对少缴的进行补缴,多缴的为党员个人自愿交纳。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1月15日完成。
9. 关于“支委增补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3年9月未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增补支委委员,于10月26日直接召开支委委员分工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提高支委委员党务知识,提升思想认识。二是我支部已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其程序严格按照“三请示、三批复”开展。三是后期如遇支委增补工作时,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换届(增补)相关程序开展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四)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在推动解决财务管理上有弱项。”方面。
(1)针对“2021年市委巡察组反馈35条问题,“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3条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三条问题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验收标准。二是对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等3条共性问题,要督促相关科室开展专项治理,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三是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该项任务已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后续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核查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二)健全制度机制,固化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三)转化整改成效,提升工作水平。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将整改中激发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实、服务保障、队伍建设等工作水平,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983170;通信地址:伊宁市上海南路3866号。
伊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