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伊宁市教育局 | 索引号 | ec13e6000/2023-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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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招生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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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浏览量 | 次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关于对《伊宁市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伊宁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伊宁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申报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统计报表》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1〕5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前将对我市进行复查验收。
现将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若对工作汇报、自查自评报告、统计表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7日(时限15天)
二、公示内容:
1.伊宁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
2.伊宁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县(市、区)统计报表
三、投诉受理部门:
市委受理部门:市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晓刚联系电话:0999-8359017
市政府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张文清联系电话:0999-8359588
市教育局受理部门:伊宁市教育局
联系人:吕峰联系电话:0999-8332315
市政府督导受理部门: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米云联系电话:0999-8333953
四、自治州投诉部门及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杨龙联系电话:0999-8290038
伊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04月02日